【本报记者王挺报道】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全面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国家队员作为高收入群体,自然倍受税务部门的关注。近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责任人,请他谈谈这方面的工作。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足队员和普通公民一样,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中国队员的收入很高,我们更有必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国足队员纳税是指凡在国家队取得的收入超过起征点月收入800元以上必须纳税。国足队员在各自俱乐部所得的收入由俱乐部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国家队员在国足收入范围很广,如津贴、奖金、企业的悬赏等,以这几次热身赛为例,国足队员所得的收入都应纳税。有一部分应按工资收入纳税,如津贴,有一部分按劳务收入纳所得税,如悬赏等。税率是有一定区别的。
这位负责人称,尽管国足队员来自四面八方,但他们成为了一个集体,因此,应由中国足协为其代扣代缴,由中国足协所在地———北京市崇文区地税局统一征收。
据记者了解,今年1月份,北京市崇文区地税局已将去年中国国足参加去年十强赛的个人所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完毕。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国足协代扣代缴,这就要求中国足协必须对每一个队员的收入进行认真统计,不能隐瞒或漏报,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将追究中国足协有关人员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运动员一点事情都没有了。因为有些运动员有可能个别接受企业的赞助和悬赏。他必须告之中国足协有关部门。据记者了解,近日举行的多场热身赛足协并未给国足教练和队员发奖金。中国足协之所以不发,主要是还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足协计划世界杯结束后统一动作,一切代扣代缴结束后,再将奖金发到队员手中。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然,中国足协的收入中也有免税部分,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的奖励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由于中国足球队成绩有限,这部分不会太多,但是也绝不会一点没有。最引人注目的当是国际足联出场费。去年,中国国足打进了32强,国际足联给了300多万美元出场费。此次决赛每场比赛都有出场费,进16强后还有不菲的出场费,那么,这些出场费该不该纳税呢?这位负责人解释道:根据国税局有关规定,国际组织以奖金形式给我国单项组织或个人的均免税。目的是鼓励人家在国际上为国家创汇。那么,出场费是否等同了奖金?现在还没有定论,我们的意见是,待中国足协确定将出场费按比例分给队员的时候,我们和中国足协进行协商,同时,要考察这笔钱的商业性质。必要时请示国税总局,看看是否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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